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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科教学(生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7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以及2017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闽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录取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我院网站(http://bio.mnnu.edu.cn/进行公示。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确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生复试分数线符合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采取1:1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1.5。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可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三)调剂复试考生选择标准

1.要求学科背景相同或相近考生;

2.考生来自本学科专业实力较强高校;

3.初试分数从高到低。

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按以上标准综合选定。

第二条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3、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6、政审表;

7、体检报告。(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并在复试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三条  调剂复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4.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调剂程序

第一步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

第二步 我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报研究生处招生科复核。

第三步 我院对复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

第四步 我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接收待录取”

第五步 对拟录取考生在学院网站公示。

第四条  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方式: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20分钟。

3、考核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 外语听说能力;

(d)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综合素质和能力

(a)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b)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c) 人文素养;

(d)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考核办法

面试:复试小组成员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复试小组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复试小组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5、考核评分

1)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复试小组教师评分总和/复试小组人数。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专业复试参考书目:《中学生物学教学论》刘恩山主编(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7、同等学力者需要加试科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和《生物学实验教学研究》。考试时间每门为3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第五条 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所有成绩必须取整)。

2、根据学院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分次复试,并以当次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复试完毕后我院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关复试材料上报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

4、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mnnu.edu.cn/)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第六条  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相关地址。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七条  信息公开

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我院网站(http://bio.mnnu.edu.cn/)研究生栏目。

第八条  复试时间地点以研招网或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第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135613225015126

邮箱:2735513687@qq.com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