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闽南师范大学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管理制度

重点实验室平台规章制度

总则

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相应安全措施。
3.实验室的试剂、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外借或带出实验室
4.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5.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导师)的责任。

6.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

7.实验室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实验室负责人

 

、工作期间行为规范

1.爱护公共卫生,不乱丢废弃物、不乱倒废液,及时清理台面,不得随意涂抹、刻画。

2.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以及大声喧哗。

3.除实验、工作需要,严禁在室内过通宵。晚11:00-早6:00期间须离开实验室,如有实验确需在此期间完成,应向实验室负责人申请。

4.实验服在实验室内不得乱放,必须挂起来。

5.室内的垃圾要扔进垃圾桶,垃圾袋已满或者有异味散出的要及时清理并带到指定地方;不得向下水槽乱扔、乱到废弃物。使用水池及时清理,避免堵塞。

6.有毒有害试剂处理要求:甲醛、氯仿等有毒、易挥发试剂应严格在通风柜中操作;有毒试剂废液或废弃物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禁止直接倒入下水道。

7.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8.实验平台大家所有禁止私自上锁乱占公共资源

9.节约用水用电不随意拉排插电线

10.最后离室人员需检查水电是否正常关闭,关好门窗后离开

 

、人员管理

1. 同一实验周期内,每个教师最多授权两名学生使用平台。

2. 对于未遵守平台管理规定的学生实施退出机制。

3. 非本实验室人员借用实验室仪器需经负责人同意

4. 非本实验室导师学生如需长期借用需签订《平台借用责任书》。

 

、药品试剂管理

1.非本室人员不得使用药品及试剂

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

3.试剂药品按需取用,杜绝浪费,用后归置原处。

4.特殊危险药品的使用需进行登记,空瓶放回原处,不可随意丢弃。

5.开启新药品试剂或者配制试剂,需详细注明开启日期、开启人或配制人等信息。

6.药品采购需做好登记记录,避免重复采购。

 

 、设备管理

1.实验设备需经培训后使用。新进实验室学生,需由导师负责培训,否则不予使用。

2.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不得外借室外人员使用,若校内其他研究人员需要使用,须经得实验室主任同意,由仪器负责人指导使用。

3.实验设备不得随意搬动、外借,甚至带出实验室。

4.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5.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6.人为损坏仪器设备、设施需赔偿。赔偿办法按相关条例。

 

 五、关于损坏仪器设备、设施的赔偿办法

1.任何人不管何种原因损坏了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都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考虑到个人的实际收入与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价格较高的事实,凡当事人损坏仪器设备、设施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与所在课题组共同承担。

3.仪器设备、设施损坏后凡能维修使用,当事人和课题组按实际维修费额度分别承担下列赔偿责任。

4.维修费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由当事人全部赔偿,500元以上,当事人只赔偿500元,余额由课题组支付。

5.维修费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实验室承担一半经济损失,另一半由当事人与课题组负责。

6.仪器设备、设施全部损坏,不能维修,按其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其当事人与课题组赔偿金额参照上述条例执行。

7.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不得外借室外人员使用,未经允许借给室外人员使用,如果损坏,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8.各导师必须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020年6月

闽台特色园林植物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