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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生助管工作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面向全校招聘5名研究生助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研究生助管选聘考核小组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成立生科院研究生助管选聘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组长:陈文婷

考核小组成员:廖小文、张诗群、许玉芬、陈林舒倩、曾佩旖、蔡志坤

张国广(负责全程监督研究生助管选聘过程)

二、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

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教务员、教学秘书助管

主要工作职责:协助相关科室完成党团工作材料整理、事务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研究生助管选聘条件

研究生助管的选聘,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聘,并符合以下条件: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助管工作。

() 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四、研究生助管选聘程序

() 选聘方案:学院制定研究生助管选聘方案,并在生科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 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02492010:00前发送到邮箱廖老师375230917@qq.com

() 选聘考核:选聘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分为自我介绍及回答问题两个部分,时间为5分钟,学院选聘考核小组现场打分。综合两项成绩排名提出拟录用人选。

() 审核备案:拟录用人选经过生科院研究生助管选聘考核小组讨论,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备案。

五、研究生助管管理与考核

()研究生助管聘期为一学期。

()研究生助管试用期为1周,试用不合格的须及时辞退,试用合格的正式聘为研究生助管。试用期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管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学生工作处是研究生助管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学院共同做好研究生助管管理工作。

()研究生助管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才能发放岗位津贴。

六、研究生助管工作待遇

()为研究生助管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以学校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基准。固定岗位津贴为21/小时,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个月不超过35个小时。临时助管岗位津贴为16/小时,每个月不超过40小时。

七、本办法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生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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