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平台:
为加强我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夯实我校科研工作的基础,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结合我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及“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我校决定实施“2016年度闽南师范大学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构想,其研究内容与方法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特色;
3.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在本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须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主持并完成过院级及以上项目,或主持横向项目文科到账经费为3万元以上、理科项目到账经费为5万元以上);
5.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正主持教育厅A类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及主持的校级项目到期未能结题者不能申报本计划。
二、保障条件
1.我校为该计划入选者提供一定的项目资助经费。
2.对入选者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教育厅“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3.我校将入选者列入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支持入选者开展创新性科研工作,加强跟踪管理,努力营造让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和环境,让入选者尽快成长和发挥作用。
三、推荐名额和评选名额
1.全校计划评选出20项。
2.各学院、各平台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四、申报评选和管理办法
1.认真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由各学院、各平台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研究课题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的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3.各学院、各平台推荐的人选由我校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
4.由专家审核、评审入选的人员名单经我校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审核通过后,须在我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6.入选者在接到获选通知后,应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任务书》。
7.该计划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最终研究成果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其中有一篇须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或录用)。结项时须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总结报告》,经所在学院、平台审核后报送科技处(社科处)。
8.对调离我校、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以及违反职业学术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入选者,由科技处(社科处)中止和撤销该项目的资助。
五、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1.单位推荐人选的名单一览表纸质一份并加盖公章,自然科学类电子版发送至kjc@mnnu.edu.cn;人文社会科学类电子版发送至skc@mnnu.edu.cn;
2.《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
3.《项目主持人科研简历》纸质一份,科研成果一栏须填写2010年以后取得的成果;
4.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6日,逾期不受。
5.联系人:韩小彬 张成恕 汪永贵
联系电话:2521031 2591415
联系地址:科技信息楼南1213、南1214
相关表格请从闽南师范大学科技处或者社科处网站下载。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11月11日
附:闽南师范大学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项目推荐名额
序号
|
单位
|
项目推荐名额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3
|
2
|
文学院
|
3
|
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
|
4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3
|
5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
|
6
|
外国语学院
|
2
|
7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8
|
历史系
|
2
|
9
|
商学院
|
4
|
10
|
艺术学院
|
2
|
11
|
体育学院
|
2
|
12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13
|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
2
|
14
|
计算机学院
|
2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16
|
大学英语教学部
|
2
|
17
|
闽南文化研究院
|
1
|
18
|
现代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1
|
19
|
粒计算重点实验室
|
1
|
20
|
应用认知与人格心理重点实验室
|
1
|
21
|
菌物产业工程技术中心
|
1
|
22
|
闽南区域文化与文学研究中心
|
1
|
23
|
文化诗学研究所
|
1
|
24
|
应用数学重点实验室
|
1
|
25
|
台商研究中心
|
1
|
26
|
现代服务管理研究中心
|
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