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闽南师范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各平台:
为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使更多的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提升我校的科技创新队伍的实力和水平,推动我校快速发展,结合我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及“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我校决定实施“2016年度闽南师范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构想,其研究内容与方法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特色;
3.在本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须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主持并完成过院级及以上项目,或主持横向项目文科到账经费为3万元以上、理科项目到账经费为5万元以上);
4.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副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了加强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荐人选所在平台原则上应是我校一级学科硕士点、我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需要建设的创新平台及我校“十三五”规划拟建设为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学科;
6.已获得福建省教育厅高校青年教师奖、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及福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正主持教育厅A类及以上项目、主持校级项目到期未能结题的教师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推荐名额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2016年拟评选10名。
符合本次推荐条件的单位及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申报评选办法
1.申请人认真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由校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进行认真的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3.由校学术委员会对专家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通过后,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1.单位推荐人选的名单一览表纸质一份并加盖公章,自然科学类电子版发送至kjc@mnnu.edu.cn;人文社会科学类电子版发送至skc@mnnu.edu.cn
2.《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
3.《项目主持人科研简历》纸质一份,科研成果一栏须填写2010年以后取得的成果;
4.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6日,逾期不受。
相关表格请从闽南师范大学科技处或社科处网站下载。
五、保障条件
1.我校为该计划入选者提供一定的项目资助经费。
2.对入选“闽南师范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教育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
3.各学院、各平台应高度重视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该计划人选的推荐和选拔工作。
4.该计划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最终研究成果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其中有一篇须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或录用)。结项时须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经所在学院、平台审核后报送科技处(社科处)。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推荐名额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推荐名额
序号
|
单位
|
项目推荐名额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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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学院
|
1
|
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4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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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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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国语学院
|
1
|
7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8
|
历史系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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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学院
|
2
|
10
|
艺术学院
|
1
|
11
|
体育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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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1
|
13
|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
1
|
14
|
计算机学院
|
1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6
|
大学英语教学部
|
1
|
17
|
闽南文化研究院
|
1
|
18
|
应用数学重点实验室
|
1
|
19
|
台商研究中心
|
1
|
20
|
现代服务管理研究中心
|
1
|
21
|
现代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1
|
22
|
粒计算重点实验室
|
1
|
23
|
应用认知与人格心理重点实验室
|
1
|
24
|
菌物产业工程技术中心
|
1
|
25
|
闽南区域文化与文学研究中心
|
1
|
26
|
文化诗学研究所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