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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

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尤其作为实验性学科的生物学科,毕业论文是一种学习、实践和探索、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学生完成的总结性独立作业。基本任务是培养本科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培养独立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学院的毕业论文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并且根据《漳州师范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漳师教[ 2006](227)号)、2009年修订稿和2013年的修订稿的指导意见,制订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题目或方向、学生选题、查阅文献、写文献综述、填写开题报告、制定论文提纲(设计方案)、开展实验(实践或调研)、撰写论文(完成设计)、教师审阅论文(设计)、答辩、评定成绩、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由学院、教研室共同负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学院的工作职责:

    (1)根据学科特点,参照教务处制定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向教研室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检查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            

    (3)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学校推荐。

    (4)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5)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档案管理。

    3、教研室的工作职责:

    (1)安排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审核开题报告。

    (3)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和处理有关问题。

    (4)具体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培养方向,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2、选题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并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做到大小适宜,难度适中。

    3、选题或内容每学年应有一定的更新。

    4、学生可在学院里确定的论文(设计)题目中自由选择;学生也可以自己提出课题,但须经教研室主任审定批准,不能选做偏离专业培养目标的课题。

    5、原则上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由两个或几个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学院领导批准。参加合作的学生必须明确个人所承担的任务独立予以完成,并撰写各自的论文(设计)。

    6、选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任务书,经教研室(系)讨论,教学院长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可选题目的数量应适当多于学生人数。

    7、选题分配实行学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方法,学院可根据教师指导学生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并将选题情况汇编成表报教务科备案。

    8、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改变题目时,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和教研室主任批准。

    9、选题工作于第六至七学期末完成并落实到学生,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时间安排。

    10、选题工作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布置工作,指导学生确定工作计划或实验设计方案。

    11、在开始工作前学生要根据选题方向查阅相关文献,做出工作计划。

四、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科研训练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一项基本功训练。通过写文献综述,有利于学生学会搜集信息,积累知识,了解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进一步明确研究范围和重点。原则上要求每个学生引用中外文献不少于10篇,写出3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

五、开题报告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依据、研究的内容及目标、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研究进度计划等。开题报告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开始论文(设计)(格式见附表二)。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 (含中级) 以上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专业背景的高职称教师,原则上都应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2、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一般不得多于8人。(个别教研室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调整人数。)

    3、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学院负责审查。

    4、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理解选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工作内容。

    (2)指导学生写好综述,做好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选题制定指导方案、工作程序,指导学生查阅参考文献,指导学生制订论文(设计)撰写计划。

    (3)对多人承担的题目,必须指导学生既参与总体方案论证,又要有相应的工作量和不同的侧重,即每人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内容。

    (4)定期对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答疑,对各种学术问题须及早指出。

    (5)对学生论文(设计)的稿件要反复多次认真审阅并提出指导修改意见。

    (6)在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勤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

    (7)指导学生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规范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参加学生的论文(设计)答辩,并向答辩组提出对学生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学术水平及论文(设计)的价值等方面的提出意见。

七、中期检查

    1、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由学院组织实施,教研室具体负责,结合教学中期检查进行,提交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填写中期检查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题目是否恰当,论文的内容与题目是否一致,论文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
    (2)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所遇到的困难能否克服;
    (3)教师对指导工作是否认真负责。

    2、中期检查完成后,各教研室应及时进行总结,报教务科备案。

    3、教务科结合教学中期检查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抽查。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要求

    论文(设计)的格式一般要求按科研论文体例(园林专业可按其他体例)撰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

    封面按学校要求统一格式。

    2、题目

    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3、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内容应简要概述本论文(设计)研究的主要内容等,一般在200字左右。

    关键词应是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一般为3-5个左右。

    4、目录

    目录是论文(设计)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目录按章、节排列编写,标明页码,以便阅读。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5、正文

    正文应包括引言、正文主体和结论,一般在5000字以上。(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调整)

    6、参考文献及注释

    (1)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一般为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学术会议论文集、图书等,一般不少于6篇,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序码以中括号放在引文处右上角。

    (2)注释

    文内解释性说明用语,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序码以圈括号放在加注处右上角,内容排在加注处所在页的页下,注意序码每页单独排序。

    “注释”内容排列格式同“参考文献”。

    7、附录

    附录部分包括:设计图纸、实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简介、计算机程序、译文、调查问卷等。

    8、致谢

    在致谢部分,学生应对导师和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表示感谢,对课题给予资助者也应予感谢。内容应简洁明了、实事求是。

    9、毕业论文(设计)的打印要求:

    一律要求用电脑打印(A4规格),具体格式见样本。

九、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后除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外,答辩委员会还应聘请同行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地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表》(附表四)。

十、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都要进行答辩,答辩可以分为学院和教研室两级进行。

    1、建立院级答辩委员会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应在学院主任领导下进行,学院建立有半数以上高级职称或高学历教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学院主任担任主任,下设副主任1-2人,负责答辩的主要组织工作。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成员三人以上,由中级职称以上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主持答辩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指导教师可以参加其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会,但不作为该学生的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职责是: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拟订答辩提纲,组织答辩工作,对学生论文(设计)和答辩进行评价。

    (2)拟评“优”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加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答辩成绩和综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评定。

    2、专业教研室要建立答辩小组

    (1)在学院答辩委员会领导下,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科性质和人数划分答辩小组,由有一定经验和水平的教师3-5人组成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至少要有一名高级职称教师,要有主辩人。指导教师一般不参与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2)每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先参加专业教研室答辩小组答辩。

    3、学生须于答辩前十天将全部资料(论文或设计、设计图纸、电子文档等)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习态度与工作量、论文(设计)质量、文献综述、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格式规范等,对论文水平写出书面审查意见。指导老师提前五天将学生论文和书面审查意见交答辩小组及评阅老师。

    4、毕业论文(设计)应由至少一名相关专家先进行评阅。

    5、未经指导教师审查或指导教师认为学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论文(设计),不得参加答辩。

    6、参加答辩的学生事先应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答辩材料隐去指导老师姓名。答辩时简明扼要地介绍论文(设计)的研究意义、主要观点和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改进建议等,介绍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一般要求采用课件介绍。提问答辩5分钟左右。

    7、各教研室在答辩前应制定出答辩程序,安排答辩地点、答辩时间、准备所需器材等。

    8、答辩小组成员应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人的意见和论文(设计)所涉及的内容,事先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问题,拟在答辩提问中选用。答辩教师对学生质询,以主辩教师为主,一般要围绕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知识进行,要针对课题关键内容有准备地提出问题,提问要简明、突出。

    9、答辩过程应指定专人详细记录,并按要求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记录表》(附表五)。

    10、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写出评语,依据评分标准给出成绩,应认真客观地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附表六)。

    11、答辩结束后,各专业要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并于当学期末上交教务处。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及存档管理

    1、要坚持严谨的学风,毕业论文(设计)不能出现与公开发表论文的雷同现象。如有雷同现象,要加以批评教育,必须重做。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者,可以延期毕业。

    2、以各个教研室为单位,成立论文答辩小组、指定论文评阅人、权衡各答辩组的论文成绩,最终确定论文综合评定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等。

    3、毕业论文成绩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教师评分,指导教师所给成绩占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的40%。其中根据学生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的进展、实验技能、实验的结果几方面综合写出指导教师意见,并按照满分100分给出成绩,占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的30%;论文中期检查成绩,占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的10%;第二部分论文的评阅成绩,占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的30%,论文评阅人根据论文质量(创新性、科学性、有无抄袭)、论文格式、英文摘要给出论文评阅意见、填写论文评阅表和论文评阅成绩;第三部分是论文的答辩成绩,占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的30%,答辩小组各成员根据学生答辩的表现、论文质量,数据的可靠性或设计演示情况,给出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最后的论文成绩由上述四部分成绩得总评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一律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5、拟评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需在参加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其他毕业论文 (设计)的综合成绩由教研室评定。

    6、如成绩有异议,可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最终成绩以答辩委员会评定的成绩为准。

    7、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一般应为正态分布,优秀率一般应控制在10%以内。

    8、学院应保存最近三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 

十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四学年,持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周,特殊专业可延长时间。全部工作应于学生毕业前两周完成。

十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选定课题。根据学院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结合自己的特长、爱好和工作意向等提出选题申请,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或设计实施方案。

    (2)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者须经学院主任批准,并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3)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必须请假者,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4)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的1/3者,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5)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未完成者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为零分。

十四、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26日